机关党委、各二级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现将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 “梅州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梅市文明办〔202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宣传发动,精心组织,根据文件要求,对照推荐条件和推荐渠道的相关标准,做好推荐工作,请将纸质版材料于2021年4月2日-2021年12月15日期间报送党委宣传部(何侨生大楼316室,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218663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ctz@jyu.edu.cn。经学校审核后按季度择优推荐到市文明办参加评选。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