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二级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中共梅州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指定用书发行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梅学组明电〔2021〕2号)的通知精神,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充分满足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党史学习教育用书需求,根据中央、省委要求和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部署,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把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指定用书征订和使用工作落实到位。具体的征订手续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1年4月1日
附件【《关于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指定用书发行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梅学组明电〔2021〕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