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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梅州市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5 浏览次数:

机关党委、各二级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梅州市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梅市文明办通字〔2020〕49号)要求,请机关党委、各二级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按照《全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见附件)精心组织,认真宣传,并做好推荐工作。将纸质版《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申报表》(一式两份)于2020年8月17日上午9:00前报送党委宣传部(何侨生大楼317-3室),电子版材料(《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申报表》、一张JPEG格式,不小于2M的全家福彩照、3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发送至邮箱:xctz@jyu.edu.cn,联系电话:2186529。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梅州市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全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

3.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广东省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4.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