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现将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梅市文明委〔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认真宣传发动,精心组织,按照通知中的评选条件做好推荐工作,请于4月8日(星期三)前将纸质版相关申报表(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及2000字以内经验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党委宣传部(何侨生大楼317-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ctz@jyu.edu.cn。联系电话:2186529。经校内评审后择优推荐到市里参加评选。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0年4月3日
附件【附件 梅市文明委〔2020〕1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