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现将梅州市普法办公室《关于举办“弘扬客家建筑文化--传承围龙屋精髓”< 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宣传摄影大赛的通知》(梅市普办-2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认真宣传发动,组织广大师生员工踊跃参与此项活动。作品报送请按照文件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个人直接报送的方式向梅州市司法局宣教科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举办“弘扬客家建筑文化--传承围龙屋精髓”《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宣传摄影大赛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