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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关注“文明梅州”微信公众号和“梅州文明网
发布日期:2018-05-08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现将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关注“文明梅州”微信公众号和“梅州文明网”网站的通知》(梅市文明办[2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关注“文明梅州”微信公众号,浏览“梅州文明网”网站的内容,于5月11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将关注公众号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党委宣传部(何侨生大楼317-3室)。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关注“文明梅州”微信公众号和“梅州文明网”网站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