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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法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6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梅州市普法办公室的精神,今年采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进行宪法专题学考和年度学法考试,宪法专题考试已在715结束;年度学考规定在1130日前完成,现已全部上线,请相关的教职工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学考,详情请见校园公告2018年6月19日转发关于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宪法专题学考暨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学考注意事项(见附件1剩余15分课程学习指引(见附件2

附件包下载:

附件1:学考注意事项

附件2:剩余15分课程学习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