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院、部,各部门:
现将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梅州市创文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粤文明办函[2018]5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院、部,各部门认真组织宣传学习,按照文件精神,发动全校师生员工做好创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梅州市创文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