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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梅州市创文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
发布日期:2018-10-25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院、部,各部门:

现将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梅州市创文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粤文明办函[2018]5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院、部,各部门认真组织宣传学习,按照文件精神,发动全校师生员工做好创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梅州市创文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