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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五届“梅州市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3 浏览次数:

机关党委、二级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现将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届“梅州市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梅市文明委〔2021〕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中的“评选标准”要求,认真宣传,精心组织并做好推荐工作。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于2021年9月24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何侨生大楼317-3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xctz@jyu.edu.cn,联系电话:2186529。经学校审核后择优推荐到市里参加评选。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1年9月13日